经过用户反馈和管理讨论,将 I 类违反中最后一条改动如下:
- 其他的轻度不合理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发表令人不快的言论、无意义的帖子标题)例如:
谷甚论XXX、求助、反馈、bug or feature、小建议、捞等帖子名称,请至少写清楚宾语。此类标题党由管理员根据实际内容判断是否属于违规。
违规自删或者类似字样不应出现于帖子标题中。
特别应当指出的是,尽管部分标题可能是不合理或者无意义的,但是用户应该优先回复的是【贴子中的内容】,例如楼主希望提问的问题,而非仅仅提醒标题可能不合适。